资助对象:已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回国,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可不受接收站的名额限制,直接向人事部申请进站后即可申 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
申请手续:每年1月底或7月底以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交《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报批表》和三位非本单位同行专家意见表,寄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联系地址: 100716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国家人事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