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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部分国外合作项目遴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各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www.csc.edu.cn/chuguo)公布。现将我领区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处受理在本领区高校学习的自费和国家公派中国籍留学人员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

  驻曼彻斯特总领馆领区高校名单见请参见:http://manchester.lxgz.org.cn/manchester/jycjj/index.html

  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时,受理机构选择“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处”。

  非我馆领区的留学人员,请咨询驻英国使馆教育处、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双边处(教育事务)。

  (二)因疫情原因滞留在国内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2023年仍视同正在国外留学的人员,符合条件者可申报相关项目。自2024年起,将不再受理因疫情原因滞留在国内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申请。已完成学业且已回国的人员,视为国内申请人,应通过国内单位申报。

  (三)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应由国内学校推荐,我处不再受理。

  (四) 已完成学业且已回国人员,视为国内申请人,应通过国内单位申报。

  二、有关项目

  (一)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

  1. 选拔范围

  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自2023年起,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再面向海外申请人。

  2. 时间安排

  (1)北京时间2023年3月10日0时至3月31日24时,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2)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处将于4月1日统一接收在线申请,予以集中审核。

  (3)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其中高水平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时间略晚于该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录取时间。

  3. 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英方高校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以下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英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3)申请者应按照相关项目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完整。3月10-31日期间,申请者如需修改补充申请表信息及申请材料,均可在公派申请平台中自行操作。北京时间3月31日24时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下设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每个子项目分成两个渠道:一是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即申请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岗位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即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与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的合作协议公布遴选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

  1. 选拔范围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下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面向具有连续6个月(含)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含实习)经历的国外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选拔。申请人需已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仅面向国内高校实施。

  2. 时间安排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报名,同时向我馆发送邮件进行申报说明。申请者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届时公布的遴选通知为准,请随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有关信息。

  (三)国外合作项目

  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项目检索”专栏查询相关信息(https://bg.csc.edu.cn)。

  三、申请办法及工作安排

  (一)对在外留学人员,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材料时,务必确保信息和材料准确、真实和完整,我处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三)信息平台使用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

  (四)我馆领区不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人在信息平台正式提交申请后,将简要申报信息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处,以便及时在系统平台接收审理。

  (五)录取结果将通过国家留学网和信息平台公布。届时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与我处或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咨询电子邮件请以“2023国家公派留学报名咨询”为题,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处:manchester02@lxgz.org.cn

  (二) 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yjs@csc.edu.cn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yishu@csc.edu.cn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 xxzy@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留学生积极申报。

  

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处

2023年2月28日